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运行期信息化项目信息中心政务云及机房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6-01-13 15:28:56来源: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作者:数字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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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运行期信息化项目信息中心政务云及机房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君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运行期信息化项目信息中心政务云及机房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运行期信息化项目信息中心政务云及机房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2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概况: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建设期、运行期两个阶段分期实施,本项目为总承包合同组成部分,遵照数字孪生水利工程要求,采用“三横四纵”总体架构,建设内容涵盖智慧应用、数字孪生平台、信息化基础设施,及标准规范体系、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管理体系、运行维护体系。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完工验收,总计划工期35个月(计划为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信息化建设总投资为12097.97万元,其中运行期信息化部分投资9636.5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一期工程运行期信息中心政务云及机房托管服务采购,对项目省政务云服务的采购以及需托管设备部署所需机房场地、机柜等资源进行租赁。中标人需提供机房场地、机柜(数量为3个,规格为42U)以及机房基础环境整体打包租赁、运维服务(即租赁费包含采购人设备运行所需电力、消防、制冷等机房配套设施以及机房基础环境运维所需人工、差旅费、电费、易损件、零配件、备件和技术服务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付费用);同时需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光纤专线铺设和设备安装等工作,不得阻碍其它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的施工服务。中标方还需提供第三方测试(含功能性能测试和安全性测试,且须提交云服务产品对于的软硬件产品品牌、型号、技术指标列表)。须对部署软件系统进行等保定级及安全测评报告,并报采购人备案;

1.2.3服务期限要求:自服务正式开始使用之日起算,本采购项目需提供5年租赁服务;

1.2.4招标划分:1个标段。

1.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3.1投标人须具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 资质;

1.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状态;

1.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1.3.6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9 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政务云、机房托管或平台安全服务类似项目相关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买方(甲方)签字时间为准),供应商应为云的软件原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原厂商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3.9其他要求: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1.3.10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因通信行业的特殊情况,本项目允许通信运营商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持有总公司有效授权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经总公司授权后的分公司参与投标,其一切法律责任由所属总公司承担(同一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出现同一公司的不同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

1.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6年 1月13日~ 2026 年1月17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6时00分,在湖南君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军培巷48号2单元404房)持下述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4.2.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4.2.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4.2.4 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1.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将1.4.2.1、1.4.2.3原件和1.4.2.2 、1.4.2.4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1.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并限分项单价: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投标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 20 日下午 2 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6楼609招投标室(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

1.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1.7.1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

1.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电话:0731-85607600。

1.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9号;

邮    编:410007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12781161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君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军培巷48号2单元404房;

邮    编:410017

联 系 人:盛先生、肖先生;

电    话:13508476800;

电子邮件:jun_shengda@163.com

责编: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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